由于礦山生產環(huán)境的特殊性,對礦山供配電有如下基本要求。
(1)供電可靠
對礦山企業(yè)的重要負荷,如主要排水、通風與提升設備,一旦中斷供電,可能發(fā)生礦井淹沒、有毒有害氣體聚集或停罐甚至墜罐等事故。采掘、運輸、壓氣及照明等中斷供電,也會造成不同程度的經濟損失或人身事故。根據(jù)對供電可靠性要求的不同,礦山電力負荷分為以下三級:
●一級負荷
凡因突然中斷供電會危及人員生命安全,重要設備損壞報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均屬一級負荷,如因事故停電有淹沒危險的礦井的主排水泵;有火災、爆炸危險或含有對人有生命危害的氣體的地下礦的主扇風機;無平硐或其他安全出口的豎井載人提升機;金礦選廠的氰化攪拌池。一級負荷應采用兩個獨立的線路供電,其中任何一條線路發(fā)生故障,其余線路的供電能力應能擔負全部負荷。
●二級負荷
凡因突然停電會嚴重減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為二級負荷,如露天和地下礦山生產系統(tǒng)的主要設備,因事故停電有淹沒危險的露天礦的主要排水設備,以及高寒地區(qū)采暖鍋爐房的用電設備等。二級負荷的供配電線路一般應設一回路專用線路;有條件的,可采用兩回線路。
●三級負荷
凡不屬于一級和二級負荷的為三級負荷,如小型礦山的用電設備(屬于一級負荷的除外),以及礦山的機修、倉庫、車庫等輔助設施的供電等。三級負荷一般采用單回路專線供電。
(2)供電安全且質量高
礦山生產的工作環(huán)境特殊,必須按照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供電,確保安全生產。
供電質量是衡量供電的電壓和頻率是否在額定值和允許的偏差范圍內,因用電設備在額定值下運行性能最好。供電電壓允許偏移范圍為±5%,電壓偏移增大,用電設備性能惡化,嚴重時會造成設備的損壞。
(3)供電經濟
從降低供電設施、器材的建設投資和減少供電系統(tǒng)中的電能損耗及維護費用等方面考慮,以求供電的經濟性。
(4)電壓等級符合規(guī)定
礦山供配電電壓和各種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等級如下:
●露天礦和地下礦地面高壓電力網(wǎng)的配電電壓,一般為6kV和10kV。井下高壓配電,一般為6kV。
●露天礦場和地下礦山的地面低壓配電,一般采用380V和380/220V。井下低壓網(wǎng)路的配電電壓,一般采用380V或660V。
●照明電壓、運輸巷道、井底車場,應不超過220V;采掘工作面、出礦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間,應不超過36V;行燈或移動式電燈的電壓應不超過36V。
●攜帶式電動工具的電壓,應不大于127V。
●電機車供電電壓,采用交流電源應不超過400V;采用直流電源應不超過600V。
●在金屬容器和潮濕地點作業(yè),安全電壓不得超過12V。